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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
2024-04-10 10:5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未来三年对 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 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西省证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审慎综合分析公司经营 发展规划、外部经济环境、过往盈利、现金流量状况和分红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规 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应且 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规划。 (二)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 抵触。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0 10:52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0 10:5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 2023 年 5 月 4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 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 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提供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以来,连续服务年限已达到 11 年, 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符合《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0 10:5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 吉伟莉、邵军和李秀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吉伟莉、邵军和李秀香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 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1 本 人 邵 鹏 辉 作 为 江 西 洪 城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 严 格 遵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0 10:52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三楼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2024-04-10 10:5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6-0001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 I P 路 1 号 15/F. Xuev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6-00016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西鼎元 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4FN2233V2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0 10:5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十一时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到会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 下决议: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
洪城环境:洪城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8 08:56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规则》")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 城环境")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李沛律师、刘 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截至 2024 年 4 月 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08:54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6,532,57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9.883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江西洪城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4-03 07:3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 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CO.,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8 日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 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 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 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 言顺序按股东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