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MG(6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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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股份(60054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牮(已离任)
2025-04-28 10:13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本人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牮,男,汉族,现年43岁,劳动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型 律师。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律师 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级),具备劳动仲裁员资格,2019 年7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资格证。2003年至2011年任职于兰州市双维劳动法律 咨询事务所(由原兰州市劳动局创办的劳动法律服务企业) 从事劳动法咨询、案件代理等劳动法律服务工作;201 ...
莫高股份(60054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明琪(已离任)
2025-04-28 10:13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 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应尽的职责,较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贾明琪:男,现年 60 岁,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 硕士,2014 年 2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 现聘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会计学专业教授,财务会计学 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专业硕士(MPAcc) 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硕士(EMBA/MBA)导师,英国特 许公认会计师(ACCA)专业导师。教育部研究生学位办论文 评审专家。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任公司独 立董事,2024 年任 ...
莫高股份(600543) - 莫高股份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0:13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甘 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垣先生、王森先生、王雷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经核查陈垣先生、王森先生、王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ST莫高(600543)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0:10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 | | --- | --- | --- | | | | 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 70,744.80 | | |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ST莫高(600543)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0:10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43 公司简称:莫高股份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18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牛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玲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兴延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
莫高股份(600543)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28 10:0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25]第 9-0011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之专项说明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股 份")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5]第 9-00252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5 年 11 月 14 日共同下发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对莫高股份存在的对外担保 事项予以了关注。 下列资料和数据均摘自莫高股份 2024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莫高股份 出具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上述相关事 项涉及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其他额外的审计程序。 一、担保情况 ...
莫高股份(600543)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报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8 10:0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9-0010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 2206 22/F. Xuev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 ...
莫高股份(600543) - 莫高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10:02
公司代码:600543 公司简称:莫高股份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