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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资业务的 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 等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种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筹资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合理权衡降低成本的原 则、围绕公司战略与发展主营业务的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 理;与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门 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办理。 第五条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文件、 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性筹资行为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公司筹资行为相关的财务处理与记账以及税务处理事项,均需严格 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 范公司投资行为,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 (2025年12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 货币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知识产权、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投资的经济行为以及投资购买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 行为。 本制度所指投资行为具体包括投资出资、投资转让、投资退出和投资赎回等 涉及对外投资的所有相关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分为理财类投资和股权类投资。 理财类投资是指公司投资的各种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及国债逆回购)、证 券投资类基金、分红型保险、信托、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 股权类投资是指公司通过现金购买、换股、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出资等方式 获取有限责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系董事会办公室的上级领导,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 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会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年度董事会会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召开;半年度董事会会 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季度董事会会议在每个会 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规 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组成及职能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 或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 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 相关处理方案,经报董事长批准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年报制作实行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制度。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年报 中涉及的基础财务数据的核算,配合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完成相应工作,并负责完 成年报中财务数据的录入以及XBRL文档的申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并提示相关风险。如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 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披露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 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 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 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以书 面、电子邮件、电话、当面沟通等形式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和高级管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 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的企业 内部控制指引文件政策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保证、质押、 抵押、留置或定金等多种形式,当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 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 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实施担保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要求,包括直接的利益,或者公司能间接从担 保行为中受益,不损害股东权益; (三)被担保人符合相应的条件,能够独立自主经营,不存在恶性风险,并 有一定的偿债与承担风险的能 ...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 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根据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系由董事会秘 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