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MW(60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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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修订稿)
2025-08-26 11: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分为以下两类: 1、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除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外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和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 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控股股 ...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2025-08-26 11: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 ...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6 11: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和竞争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管理者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四)促进公司整 ...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2025-08-26 11: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细则规定 进行及时补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8-26 11: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铜 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中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 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下设董事 ...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6 11: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日常实施工作。未 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 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 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
精达股份: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03% 拟每10股派0.3元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26 11:56
Core Viewpoint - Jingda Co., Ltd. (600577) reported a revenue of 11.856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4.28%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reached 306 million yuan, marking a 6.03% increase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0.3 yuan per 10 shares (tax included)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otal production and sales volume for the company were 180,500 tons and 182,100 tons, respectively, showing increases of 6.95% and 8.60% year-on-year [1] - The production volume of specialty electromagnetic wire products was 144,300 tons, with sales volume at 145,200 tons, representing increases of 7.10% and 8.83% year-on-year [1] Dividend Policy - The company has proposed a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of 0.3 yuan for every 10 shares held, which indicates a commitment to returning value to shareholders [1]
精达股份:特华投资累计质押股份为3000万股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6 11:49
Group 1 - The actual controller of Jingda Co., Ltd. has pledged part of its shares, with a total of 30 million shares pledged, accounting for 37.38% of the shares held by the pledging entity, and 1.4%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of the company [1] -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 the total number of pledged shares by the actual controller and its concerted actions amounts to 78 million shares, representing 39.13% of their shareholding and 3.63%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 capital [1] -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Jingda Co., Ltd. for the year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96.7% from manufacturing and 3.3%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Group 2 -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Jingda Co., Ltd. is currently valued at 19.1 billion yuan [1]
精达股份(60057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1:4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强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 ...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1:37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拟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