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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 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6-02-05 10:01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 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 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 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 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或"公司") 的治理结构,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 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 工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
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反舞弊工作,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 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定义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为谋 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手段,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使公司、股东正当经济利 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下列情形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九)其他损害公司经济、股东利益的舞弊行为。 1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三)在比质比价采购、招投标中违规操作谋取个人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6-02-05 10:01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监管规定, 制定本办法。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规 章、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违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的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出人选,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工作的支持机构,负责准备和提供会 议所议事项所需的相关资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 沟通和充分利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 息传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及企业以其他形式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 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应坚持真实准确、高效及时、畅通有序、分级管理、督 办反馈、合理保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内部报告应当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传递及时,便于各管理层级及员工掌 握相关信息,正确履行职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传递,是指公司及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报告 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本制度所称内部报告是由公司及企业内部编制并在内部 传递,促进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满足决策 与控制需要,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的信息载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二)公司及企业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发布的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投资方案等; (三)公司及企业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发布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6-02-05 1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 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 法 ...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26-02-05 10:00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6-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全部董事均参 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 事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 ...
北大荒集团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05 07:04
编辑:史航 文字:唐娜 毕明宇 2月4日上午,北大荒集团召开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传达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 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5年工作,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北大荒农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兆成出 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施楠到会指导。 集团领导陈有方主持会议,姜化峰通报了集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情况,任淑兰、于秉坤、孙 宏亮、都根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和驻集团纪检 监察组的监督支持下,集团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 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面 临新的形势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思路举措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定不移把党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