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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国新文化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机构、人员信息披 露的责任,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公司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 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 (四)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请示等文件; (五)公司依法就新闻媒体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 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 1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7:49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新文化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 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 行。临时股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董事会对系统性风险、体制性风险等的控制 能力和水平,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实现对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公司经营 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完善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 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此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1 -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公司 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关联 人及关联交易的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 决策的组织、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 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 - 1 - 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关联人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 按规定给予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章指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 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 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央企 业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注册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 4411 号,邮编:200241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科(92)第 125 号"批准,以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号 是:310000000011889。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 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321Y。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 股字第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7:4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总体 ESG 战略,包括 ESG 理念、目标及策略等进行审阅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 ...
*ST国化(600636)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07:49
第一条 为促进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保障董事会秘书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国新文化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 定本工作制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 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 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1 -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