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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2024-11-18 10:05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9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元明控股将以现金方式参与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认购价格为 4.25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71,823,129 股(含本数)。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元明控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元明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的认购价格修订为 3.42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修订为不超过 154,996,491 股(含 本数)。2024 年 7 月 5 日,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与元 ...
丽尚国潮: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11-18 10:0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 尚国潮")监事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后,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 条件。 2、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后,本次发行方案、预案及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
丽尚国潮2024年三季报点评:Q3净利改善,拟定增强化业务开展
国泰君安· 2024-11-05 08:49
国泰君安版权所有发送给上海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东财接收研报邮箱.ybjieshou@eastmoney.com p1 股 票 研 究 股票研究 /[Table_Date] 2024.11.03 | --- | |-------------------------------------| | | | | | | | [table_Authors] 刘越男 ( 分析师 ) | | 021-38677706 | | liuyuenan@gtjas.com | | 登记编号 S0880516030003 | ——丽尚国潮 2024 年三季报点评 | --- | --- | |--------------------------|-------| | | | | | | | | | | | | | | | | 021-38677906 | | | chenxiao015813@gtjas.com | | | S0880518020002 | | Q3 净利改善,拟定增强化业务开展 丽尚国潮(600738) 批零贸易业[Table_Industry] /可选消费品 | --- | --- | --- | |-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9: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8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 ...
丽尚国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10-30 09:51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 | 页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9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第 | 10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1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3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5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96 页 6-1-1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4027 号 天健审〔2024〕4027 号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 ...
丽尚国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10-30 09:4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作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发行 人"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及其 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3-1-1 |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 |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6 | | 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 ...
丽尚国潮: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0-30 09:49
股票简称:丽尚国潮 股票代码:60073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〇二四年九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1 兰州丽 ...
丽尚国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30 09: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声明事项 2 | | --- | --- | | 释 | 义 4 | | 正 | 文 6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二、 |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7 | | 三、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10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10 | | 六、 |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1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2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12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4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3 | | 十二、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5 | | 十三、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5 | | 十四、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 ...
丽尚国潮(600738)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09:4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