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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8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其中,首次授予621.70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99%,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90.40%;预留授予66.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9.6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本公司"、"公司") 于199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 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经营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的生产 ...
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实施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 慎重考虑,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 3 人,实到 3 人。鉴于公司相关工作需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全体监事同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 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08: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的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 +86 21 52341668 F. +86 21 5234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2 月 | 释 义 | | | 2 | | --- | --- | --- | --- | | 第一节 | | 律师声明事项 | 4 | | 第二节 | 正文 | | 5 | | | |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5 | | | |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10 | | 三、结论意见 | | | 1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12-26 08:27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4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不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相关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111,133 | 111,133 | 2024 年 | 12 | 月 | 31 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10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0:08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推选刘为权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董事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0:08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编号:2024-06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 推举监事周娇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娇:女,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持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南 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律事务 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 席合规官,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 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 / 2 附件: 经与会监 ...
江中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0: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50 在江西省 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 7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0:08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7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 |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2024-12-23 10:0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内在价值与 市场价值相匹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信任。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已制定《2024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要求,公司应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效果,现 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主责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2024 年,公司坚持"十四五"战略引领,围绕"做强 OTC、发展大健康、布 局处方药"三大业务布局,坚持"内生发展、外延并购"双轮驱动策略,通过"内 涵增长、外延并购、创新研发、精益生产、智数赋能"五大核心举措,增强核心 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24-12-17 09:1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近期启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近日, 经公司民主选举,罗玲女士(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罗玲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罗玲:女,汉族,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持有江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江中集团地产事务部综合事务经理、党群工作部综合 事务干事(经理级)、办公室(党办)机要文秘经理。现任江中药业办公室(党 办)机要文秘经理(保密副总监)。 罗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