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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况之专项自查报告
2023-09-06 13:48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 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况之专 项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 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 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 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厦门国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厦门国贸")特就截至 2023 年 6 月末, 本公司及其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用地、炒地、捂盘惜售及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公司主要以原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展房地产经 营业务。2021 年 7 月,本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的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厦门国贸控股集团 ...
厦门国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之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3-09-06 13:48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专字[2023]361Z061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4 号《关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己收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我们"或者"本所")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 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 《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就 《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财务会计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本回复补充说明如下: 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我们审计,并分别 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361Z0006 号" "容诚审字〔2022〕361Z0201 号" "容诚审字〔2023〕361Z0225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的无 ...
厦门国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6 13:4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一致。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 二、 ...
厦门国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3-09-06 13:48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4 号《关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 贸"、"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律师")、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 已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 补充。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报告期已变更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 ...
厦门国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6 13:4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一致。 3-2-1 | | | | 声 明 1 | | --- | | 目 录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0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3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4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 ...
厦门国贸: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9-06 13:46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根据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或"发行人")的委托, 本所指派翁晓健律师、张洁律师、赵婧芸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厦门国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 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上合称"已出具法律意 见")。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 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4 号)以及发行人 2023 年 半年度报告更新情况,特就有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已出具法律意见中述及 但不涉及更新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重复说明。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述及之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22310 ...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6 13:46
E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股票代码: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600755.SH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2801 单元) 意向书(申报稿) 二〇二三年九月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 ...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6 13:4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落实并做出书 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厦 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已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 对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更新,其中更新部分以"楷 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