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ibin paper(60079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宜宾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参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3-10-27 14:12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收到控 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发来的《关 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项目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四川省泸州市 纳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2021)川 0503 破 4-12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银鸽")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终结四川银鸽重整程序。 现公司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作如下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3 日,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2021)川 0503 破 4-6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宜宾纸业: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3-10-27 14:12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5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关于财务总监的辞职报 告。幸志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幸志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幸志敏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明聪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聘任周明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 ...
宜宾纸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4:1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 董监高任职资格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 二、本次董事会聘任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周在峰 邹燕 李宇轩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及传阅表决方式召开。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董事会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 审阅,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 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财务 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三、同意聘任周明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 ...
宜宾纸业: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24 11:1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4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 张闻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正 文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共7人计划自2023年8月25日起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 总经理吕延智先生,监事 ...
宜宾纸业:宜宾纸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3 08:4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4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 知已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期 为一年。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拟制发<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拟制发<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 ...
宜宾纸业:宜宾纸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3-09-15 09:26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天(蓉)意字第 43 号 致: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 任,指派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宜宾纸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5 09:26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3-0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 四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1 人,董事李欣忆、熊曙佳、钟道远、罗 大川、周在峰、李宇轩、邹燕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周在峰、李宇 轩、邹燕为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3 人,监事徐虹、吴奥、冯文贵、职工监 事高革胜因工作原 ...
宜宾纸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3 10:2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三年九月 7-3-1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 第一部分 |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7 | | --- | --- | | 一、 | 《反馈意见》问题 1 7 | | 二、 | 《反馈意见》问题 2 27 | | 三、 | 《反馈意见》问题 3 33 | | 四、 | 《反馈意见》问题 5 38 | | 第二部分 | 关于《问询函》的回复 43 | | 一 ...
宜宾纸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13 10:24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 接受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就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宜宾纸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3 10:22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53,071,200 股(含 53,071,200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 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