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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6008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 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及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符合 ...
新华传媒(6008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 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 ...
新华传媒(6008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在公司形成顺畅 的信息传递及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 涉及的资金、资产运用、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 1 二、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 购价格和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及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部门、 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
新华传媒(60082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总裁应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其正常工作不受干预。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裁聘任前应由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讨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 总裁因离职缺任的,缺任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代行总裁的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 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四条 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和投资方 案; (三)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拟订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并按 年度经营计划自主开展工作; (四)拟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 ...
新华传媒(6008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聘请、续聘、变更,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 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 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 提前三十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 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 ...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管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新华传媒(6008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 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违反《 ...
新华传媒(60082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股份有限公 司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府财贸(93)第 314 号文《关于同意上 海时装(集团)公司改制为上海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社会募集方 式 设 立 ; 在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31000000001373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包括法人股 750 万股,社会公众股 1,250 ...
新华传媒(6008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 ...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4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公 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