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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Xukuang Energy (6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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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股份:苏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3-02-22 16:04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ukuang Energy Co., Ltd.) (徐州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 E2 楼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及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 | | | | | --- | --- | --- | --- | --- | | | 股票(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不转 | | | | | |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 | |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中国证监会、 | | |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 | | 2、本公司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 | | | | | | 有,并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 | | | | |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如本公 ...
苏能股份:苏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3-02-22 16:04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ukuang Energy Co., Ltd.) (徐州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 E2 楼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sse.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 ...
苏能股份:苏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3-02-16 23:16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本次拟发行股份688,888,8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 | 发行股数 | 10.00%。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 | | | 售股份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 | 每股发行价格 | 【 】元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 年 2 月 24 日 | |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行后总股本 | 688,888.8889 万股 | | | (一)控股股东徐矿集团承诺 | | | 徐矿集团作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所持 | | | 有的发行人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 | | 1、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 | |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 | | | 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承诺出具之日,本 | | | 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 | | | 形。 | | |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
苏能股份:苏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3-02-16 23:16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ukuang Energy Co., Ltd.) (徐州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 E2 楼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sse.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