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ASU(6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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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29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9 23:07
华塑股份(SH 600935,收盘价:2.51元)8月19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约21.87亿元,同比减少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4 元。2024年同期营业收入约23.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5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 损0.04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华塑股份:8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9 22:59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Huashu Co., Ltd.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sixth board meeting to review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its summary [1] - For the year 2024, Huashu Co., Ltd.'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80.4% from basic chemical raw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10.18% from mining, 4.76% from other sectors, 4.51% from cement manufacturing, and 0.16%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Huashu Co., Ltd.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9 billion yuan [1]
华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9 14:15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9日晚间,华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华塑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9 14:13
Group 1 - The company Huashu Co., Ltd. announced on the evening of August 19 that its sixth supervisory board's second meeting approved several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proposal for the company's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its summary [2]
华塑股份:提名蒋园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19 13:11
证券日报网讯8月19日晚间,华塑股份(600935)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提名蒋园园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华塑股份(60093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8-19 11:52
募投项目计划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塑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38,59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80.06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88.06 万元后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主要审 议以下事项: (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依法公开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 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 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 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 董事的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公司以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 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 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 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