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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600935)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修订稿)
2025-02-17 11:46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030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4〕24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 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的修改内容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01-24 16:00
一、会议召开时间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 年 1 月 | | | | 2025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 | --- | --- | | 2025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3 | | 关于 |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 | | 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 | |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2025 年 2 月 20 日上午 10:3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 ...
华塑股份(600935)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3 11:15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for 2024 to be between -460 million and -380 million RMB, indicating a los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4].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475 million and -395 million RMB[4]. - In the previous year, the total profit was 16.99 million RMB, with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of 30.17 million RMB[7]. - The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previous year was 0.01 RMB[8]. Reasons for Expected Loss - The primary reasons for the expected loss include intensified competition in the chlor-alkali industry, weak downstream market demand, and continued low product prices[9]. - The company has conducted a comprehensive review and impairment testing of its assets, leading to the recognition of potential impairment losses[10]. Forecast Accuracy and Reporting - There are currently no significant uncertainties that could affect the accuracy of this earnings forecast[11]. - The forecast data is preliminary and the final financial data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official 2024 annual report[12].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 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测算,2025 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产 品、商品 62,200 万元,从关联方接受服务 29,801.59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商品 18,095.13 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 80,000 万元,在关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 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实 际出席监事 6 人。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方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集团") 函件,经马钢集团研究决定,推荐刘瑾为公司监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及补 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20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20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1-20 16:0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全体独立董 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 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 ( 本页 无 正 文 , 为《安 ...
华塑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24-12-30 10:27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4]230Z261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华 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 资)〔2024〕24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 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
华塑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2-30 10:27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7-3-1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20429 传真:(0551)62620450 天律证字 2024 第 02761 号 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编报规则第 12 号》《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 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李刚、章钟锦(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华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本所律师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 ...
华塑股份: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12-30 10:27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4〕24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 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 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 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本审核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