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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 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持续、高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 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在董事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包 括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设董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 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 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 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 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四)融资,包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权 益凭证筹措资金以及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筹资的行为; (五)公司其他重要投资经营决策事项。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资、融资、购买、出售资产等 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 本制度所述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14 10: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 运营资金。 第五条 为控制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产品、规模及期限。 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只能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 机构进行交易。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 程中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或辞 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 效。 除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 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 当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 体负责。证券投资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 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公 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五条 董事会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