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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3 | | 第四章 | 会议登记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召开 7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记录 15 | | 第八章 | 处罚 15 | | 第九章 | 附则 1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参加涉及信息 披露的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保业务"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为了规避 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结合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实际情况,从事期货交 易(以下简称"期货交易")的行为,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 稳定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 动。 第三条 开展套保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下设董 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相关重大管理事宜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有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对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持, 并对战略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全面的回答。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应支持和 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及时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信息。向战略委员 会提供的信息应及时、准确、真实、完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控内幕交易风险,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 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对本公司所登记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董秘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的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 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排 查、归集、保密及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中竞价 回购公司股份的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股份回购,是指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的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有关情况如下: 1 | 序号 | 事项 | 存在情形 | | | | --- | --- | --- | --- | --- | |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 否√ | 1 | |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 是□ | 否√ | 2 |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 是□ | 否√ | 3 |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 否√ | 4 | |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 是□ | 否√ |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增强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防范和化解 各类风险,从而保证和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提升营运效果及效率; (二)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四)保证资产安全; (五)促进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目标。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子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六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