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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九)公司的其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30 08:4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若设有监事,其余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部门负责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河 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 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 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四) 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并 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总经理应当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或者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河南明泰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产 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和解聘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且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全部审计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本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 3 年曾受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