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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11 09:48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迪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陈昭新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黄 亚琼女士、曹星星先生、徐子欣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玲女士作为项目 质量复核人。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子欣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慧玲 女士工作调整,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子欣先生更换为郑迪女士,将项目质量复 核人张慧玲女士更换为陈昭新女士。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亚琼女士、曹 星星先生、郑迪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昭新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进展公告
2024-03-11 09:48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皖新租赁已完成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全部份额的转让登记 手续,不再持有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下资产权益,上述份额受让方与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上述全部份额转让完成后,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下的 8 家项目公司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与 8 家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实施创新型资产 运作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8:07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和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8.5 元/股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为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06 09:18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 值认可,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037,0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 加 0.3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进展公告
2024-02-04 07:34
上述全部份额转让完成后,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下的6家项目公司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与6家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实施创新型资 产运作模式(二期),因 2024 年 1 月 18 日为皖新光大阅嘉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以下简称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第二个回售行权日,作为过渡性 安排,按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先进行部分份额回购,承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8:54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 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31 09:11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和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8.5 元/股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 ...
关于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1-26 09:25
当事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皖新传媒,A 股证 券代码:601801; 邓 琼,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18 号 关于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邓琼予以监管 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 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1 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2 经查明,2024 年 1 月 6 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安 ...
皖新传媒: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4 09:5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承义法字第 27 号 致: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新 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鹏峰、 张可欣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皖新传媒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皖新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年1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了《安徽 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24 09:58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 1718 号 280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49,528,56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78.33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