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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 4 第二章 职责权限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 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师;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聘请 ...
皖新传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皖新传媒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7 11:26
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RSM】 容 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1182 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30Z117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1 / 15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 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二名。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17 11:26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克文 委员:丁勇、胡泳、周峰、周泽将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6 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委员:胡泳、周峰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止。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泽将 2024 年 4 月 18 日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705041507Y。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 认购的内资股,并于201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XINHUA MEDIA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邮政编码:2300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发生或将要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单位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上述股东指定的联络人; 5.其他可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7:41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1,273,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57%,购买的最高价为 8.40 元/股、最低价为 5.25 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 203,933,179.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和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8.5 元/股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公告
2024-03-29 10:19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出 具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东回报,增强投 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 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提议:2023 年度现金 分红比例不低于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8%,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项提议予以研究,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