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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Wansheng (6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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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本制度禁止的方式持有、 买卖公司股份,规避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得违反适用规范从事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公司的股票,或者向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 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泄露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自 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买卖公司股票。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 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成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成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成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职或其 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成员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 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成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成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 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成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高质量发 展,建立健全投资项目风险与收益共担共享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万盛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创新创业激情;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以体现共创、共担和共享的价 值观;建立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跟投管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立项目跟投委员会(以下简称跟投委员会),负责审批具体 项目跟投方案。跟投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公司任职的相关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组成。 跟投委员会下设跟投执行小组,跟投执行小组成员由跟投委员会选任和解聘。 跟投执行小组负责项目跟投方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具体负责: (一)跟投平台的设立和日常管理,包括办理设立、变更、注销手续、文档 管理等; (二)跟投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 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 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直接或间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时,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登 记备案,并对内幕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 规以及上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公平、公允; (三)认真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四)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 事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行为,有效防控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业 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 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 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 的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不从 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三)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