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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孚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3 08:4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Xi{\cal O}=\left[\Xi\right]\not\Xi-\left[\Xi\right]$$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4 | | 议案一 6 | | 议案二 16 | | 议案三 18 | | 议案四 21 |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北塔 1801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柱兵先生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09:4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09: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委托理 财行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理财须报经公 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 第七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将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安孚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孚科技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9:4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 00324 号 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孚科技")的委托,指派司慧、 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安孚科技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安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十 五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 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安孚科技股东和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 11,229,900 股,均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09: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2-25 09:41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7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25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安孚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 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09:41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修订)。 2023 年 12 月 25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 通知,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09:41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委托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北塔 18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任顺英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09:4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二次修订)
2023-12-25 09: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 1 页 共 47 页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 2 页 共 47 页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建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 3 页 共 47 页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