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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4 10:37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十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1 层 Address: 11F, Jinbao Tower, 89 Jinbao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电话(Tel): (86 10) 66523388/传真(Fax): (86 10) 66523399 网址 Web: www.junzejun.com 4-1-1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大遗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而因客观限制难以进行全面核查或无法得 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 位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并对非法律事项尽到一般注意义务。 (除非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所涉词语释义与"君泽君[2024]证券字 2024-014-1-2 号"《律师工作报告》所载相一致。) 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 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4-1 ...
凯众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10-24 10:37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凯众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4]242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 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
凯众股份_3-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10-24 10: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海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十月 保荐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保荐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声 明. | | --- | | 日 求…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凯众股份_3-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4-10-24 10: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保荐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证券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指定郭凌峰、亢灵川担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主 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 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 明 1 | | ...
凯众股份_1-1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0-24 10:15
股票简称:凯众股份 股票代码:60303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arthane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 813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
凯众股份_4-1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4 10:15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十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1 层 Address: 11F, Jinbao Tower, 89 Jinbao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电话(Tel): (86 10) 66523388/传真(Fax): (86 10) 66523399 网址 Web: www.junzejun.com 4-1-1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及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 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会同司法部签发的《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凯 ...
凯众股份_6-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10-24 10:15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1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 内容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4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5-8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9-10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12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3-14 | |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16 | | 财务报表附注 | 17-110 | 6-1-2 6-1-3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2)第 04276 号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凯 众股份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 ...
凯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0-22 08:19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杨颖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928,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3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颖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288,1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039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 | | 杨颖韬 | 5%以上第一大股 | 22,928,161 | 11.9339% | IPO 前取得:22,928,161 | 1 | 东、董事 | 股 (含上市后以资本公 | | --- | - ...
凯众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颖韬)
2024-10-14 10:14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杨颖韬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 813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众股份 股票代码:603037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2 | | --- | | 第一节释义 4 |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 5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
凯众股份: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大宗交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4 10:14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依据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杨颖韬先生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转让公司股份。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 到杨颖韬先生、侯振坤先生《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大宗交易的告知函》。公司实 际控制人杨颖韬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侯振坤先生转让股份数 量合计 2,135,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15%(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 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大宗交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 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杨颖韬将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