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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电气(6030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林电气/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七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
科林电气(6030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明确职责 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层有效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科林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总经理工 作。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确定。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层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领导集体。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 取不正当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 意。 在管理层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利益优先。 第五条 ...
科林电气(60305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根据影响程度作以下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严重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较大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 ...
科林电气(6030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 议。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
科林电气(603050)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为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拆借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 提供情况下给控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 ...
科林电气(60305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便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石家 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家庄科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 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职 ...
科林电气(6030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石家庄科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科林电气(60305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 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人;重大事项 报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 项义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董事会秘书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的需 要,要求重大事项报告 ...
科林电气(6030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 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四)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 ...
科林电气(60305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和 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工作体系,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 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 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