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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04 13: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三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并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制度予以办理。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7-04 13: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 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 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任期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 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 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1 (六)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7-04 13: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州鹿 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 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七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针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 或"公司")ESG 管理体系,规范 ESG 管理工作,推动公司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 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指可能会受到公司决策和行为影响或影响 公司决策和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股东(投资 者)、员工、客户、消费者、合作伙伴、供应商、债权人、媒体、行业协会、非 政府组织、社区公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3: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广州市 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3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一) 公司董事、监事;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考内外部薪酬调研水平,以 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按"责""权""利"对等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结合 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能力贡献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和 考核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核定标准按月平均发放,由公 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 当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 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