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shan New Materials(6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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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补充说明
2024-07-16 08:3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 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现就本次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本次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和股票面值。经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经济环境及未来发展预期,本次向下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预计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 100%~150%。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下修事宜 的后续进展公告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12 08:5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7 月 目 录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 议案一:《关于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6 | |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 |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 |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 | 议案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 | 议案六:《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 | 议案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 | | 议案八:《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 | 议案九:《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 | | 议案十:《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15 | |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 | 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
鹿山新材:《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复
2024-07-11 09:42
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已知悉贵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发来的《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1、本人汪加胜、韩丽娜作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 情况。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问询函》之回复 2、截至目前,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本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汪加胜 _____________ 韩丽娜 2024 年 7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 询函>之回复》的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7-11 09:4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5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7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显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最新市净率为 1.53 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1.57 倍,高于行业水平。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7 ...
鹿山新材(60305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8:56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o be between 30 million and 40 million yuan, marking a turnaround from a loss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4]. - The expected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0 million and 30 million yuan [4]. -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of 67.04 million yuan [5]. Operational Improvements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improvement in gross margin through enhanced raw material procurement management and product optimization [6]. - Internal management enhancements and refined management practices contributed to reduced expenses and increased profit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6]. - Non-operating gains and losses did not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6]. Forecast Accuracy - There are no major uncertainties affecting the accuracy of this earnings forecast [7]. - The forecast data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 registered accountant,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official 2024 semi-annual report [8].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 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 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 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六条 公司委派至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04 13: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 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3: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广州 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3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玲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 第六章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0 |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3 |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 第十章 | 通知 | 38 |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9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 | 41 | | 第十三章 | 附则 | 42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