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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6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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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2023-03-12 07:34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85 元/股,发行数量为 2,9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 股转让。 特别提示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彩蝶实业",股票代码为"60307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42,403 4、网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3-02-12 16:08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之张红星、范春跃承诺:(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本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 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之闻娟英、蔡芳、杨忠明、孙汉忠承诺:(1) 1-1-1 限制 浙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3-02-12 16:0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3-02-05 16:0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9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股东不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开发售股份。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 每股面值:1.00 元 | | --- | --- | | 发行股数: 2,900 万股 | 每股发行价格:【】元 |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万股 11,600 | 年 月 日 预计发行日期:2023 2 14 | |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次 发行 前股 东所 持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施建明,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施屹承 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情形,本人所持股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3-02-05 16:0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