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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2-06 13:4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2 月 5 日、2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预计 2024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6 万元到 1,52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4,185 万元到 3,677 万元,同比减少 80.46%到 70.69%。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近日,公司关注到有部 ...
东方材料(6031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异常波动回函
2025-02-06 13:45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 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 投资者。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 2025 年 2 月 6 日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收到公司发来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征询函》,经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东方材料(60311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10:2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2024 to be between 10.16 million and 15.25 m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70.69% to 80.46% compared to 2023 [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8.56 million and 12.84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34.80% to 102.21% year-on-year [4]. - The total profit for the previous year was 63.60 million yuan, with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52.02 million yuan [5]. Factors Influencing Profit - The increase in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is mainly due to the new computing power business introduced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6]. - The decrease in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primarily due to the absence of asset disposal gains from government compensation related to a property seizure in 2023, which amounted to 49.27 million yuan [6]. Earnings Forecast - The earnings forecast is based on preliminary calculations by the company's finance department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 registered accountant [7].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at there are no significant uncertainties affecting the accuracy of this earnings forecast [7]. -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pay attention to investment risks as the forecast data is preliminary and subject to change upon the release of the audited annual report [8].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2024-12-24 13: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 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469.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1.8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0,167.49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31.7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8,735.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 ...
东方材料: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16 09:54
关于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栢悦中心12层 邮编:230071 12/F,ZhiDiBaiYueCentre,200HuaiNingRoad,ZhengwuDistrict,Hefei,China230071 电话/Tel:(+86)(0551)65633326传真/Fax:(+86)(0551)65633323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6 09:54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合肥软件园二期 F5 栋一层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董事长许广彬先生主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7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531,10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23.1237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0 08:5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无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合肥软件园二期 F5 栋一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07:37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许广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 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9 07:3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合肥软件园二期 F5 栋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1-29 07:3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高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高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高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 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努力,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华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高华先生 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