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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何一 种情形; (二)最近3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1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 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 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4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子公司章程由公司依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股东协商制定,其主要条款需 由公司拟制或经公司确认。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公司各职能 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 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 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与公司是 投资与被投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 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有效运作,并科学决策,具备风险防 范意识,培育适合企业良性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 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将 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会或股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证券投 资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开展该业务,适用本管理制度规 定,但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应当参照本管理制度规定的 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证券类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规范的范围: (一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9:39
| |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制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 送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09:37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 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 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 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 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3 名或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09:3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 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