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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6033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 及其交易的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 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 ...
巍华新材(6033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及内幕信息,具体标准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
巍华新材(6033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海魁)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海魁) 本人作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邹海魁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讲师,200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巍华新材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或有利 ...
巍华新材(6033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 ...
巍华新材(6033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1页 共 11页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
巍华新材(6033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胤华)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胤华) 本人作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蒋胤华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 分所创始合伙人和执行主任,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杭州分所主任,现兼任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中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巍华新材的独立董事,本人 ...
巍华新材(60331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 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
巍华新材(60331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
巍华新材(6033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生)
2025-04-28 13: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刘海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教师,2004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院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 云南省保山市市长助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处 长,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馆长,2022 年 12 月至今 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兼任浙江金字机械电器有限公司、苏州恒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巍华新材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海生)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