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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湖股份(6033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四条 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 重大误解之处。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 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 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握者,有义务作为信息报告人(以下 简称"报告人")及时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信息 ...
美湖股份(6033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公司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认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对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
美湖股份(603319)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系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 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规定所认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 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 作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以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 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 ...
美湖股份(60331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母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 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美湖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 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 或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 司委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 主经营,除履 ...
美湖股份(6033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遵守本制度及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 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 ...
美湖股份(60331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主体。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 ...
美湖股份(60331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美湖智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 ...
美湖股份(6033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 理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的有关人员; ...
美湖股份(6033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 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 ...
美湖股份(60331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09:23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 69 号公司 101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至2025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