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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作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 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3-12-28 11:18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6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第八十五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 第八十五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 |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 | 决。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 决。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修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7 | | 第一节 | | 董事 | 27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41 | | 第一节 | | 监事 |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 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 与 ESG 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进行研究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中长期战略规划草案、重大投融资方案及 ESG 发展规划草案;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第一条 为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 制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 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风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 并在审慎判 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 决定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8 11:18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 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利 益;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合理性 和可行性。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2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 财务顾问;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 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未授权予董事长、总经理决定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应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 员。 经公司各董事一致书面同意, 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上市的证券 1 第一条 为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 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11:18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64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9.5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 13 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 5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