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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刚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 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联合博导。目前同时兼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 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
奥普家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 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于公司长效经营与高质量 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注重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 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战 略规划、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 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目的 公司立足于长远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综合考虑股东回报诉求、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战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指导下制定,充分考虑 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的意见,以确保公司可持续、高质量 发展为前提,重视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情况 |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 | --- | --- | | | |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 | | |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 | | 涉及主要行业 |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 | | |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 | | |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 | | |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履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奥普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
奥普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 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摘 ...
奥普家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8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 |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2,272 | 人 | | 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836 | 人 | | 2023 年(经审计) |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 | | | | 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 | | | | |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 | | | | 2023 年上市公司 | 客户家数 675 家 | | | | | (含 | A、B | 股)审 | 审计收费总额 6.63 | 亿元 | | --- | --- ...
奥普家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3 10:41
为进一步完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顾林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顾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6 月出生,工业自动化专业 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技术规划部副部长、国家注册质量 审核员、浙江方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 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 ...
奥普家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7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3,918,821.19 元,公司 2023 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总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夏飞(离任)
2024-04-23 10:4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夏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届满离任。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 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