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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30 09:05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评鉴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责范围的,应当提请董事 会审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09: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09:0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 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的规模、业绩密切相关,同时与外部市场薪酬水平相 符;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 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 ...
普莱柯(60356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09:0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63,583,054.80 | -5.39 |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09: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要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续聘以及改聘(以下合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推 动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及保密制度
2025-10-30 09:03
第一条 为加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证券事务部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 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 披露手续。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及保密制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及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2025-10-30 09:0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担保、借贷行为,使投资、担保、借贷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防范经营 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的行为包括公司的投资、担保、借贷行为,公司其它经 营行为另行规定。 第三条 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的投资、担保、借贷行为按决策权限 分别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可以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组织实施。 投资、担保、借贷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做出决策时,遵照各自的议事 规则和工作规则进行,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做出的决策同时接受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 第五条 本制度的决策行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 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0-30 09:03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受董事会委派开展本规则项下的工作,公司应当为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09: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促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 ...
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10-30 09:03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30%;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进行严谨管理,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