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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6036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审计法务部对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
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 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的要求以及提名、选举、更换的程序、独立董事的职权、 工作条件、取得经济补贴等内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
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
韩建河山(6036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韩 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
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不得任 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任职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补选。 第六条 ...
韩建河山(6036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善 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 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 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
韩建河山(60361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办法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韩建河山(60361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林岩)
2025-10-24 11:3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林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林岩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 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
韩建河山(60361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0-24 11:31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马元驹、林岩、张云岭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 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 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现提名马元驹、林岩、张云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 ...
韩建河山(603616) - 韩建河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和制定、废止制度的公告
2025-10-24 11:31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55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 | | 去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 | |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新增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 | |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 | |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 |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 |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 | |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 | |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 |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 |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其全部资产财产对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