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HS(6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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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 ...
韩建河山(60361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本办法所称担保的"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只为具有偿债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一)公司的子公司; (二)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并且资信好、实力强的单位; (三)公司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办法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对强令对外担 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
韩建河山(60361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 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 ...
韩建河山(60361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韩建河 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韩建河山(6036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按相关要求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统一原则: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在董事会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证券投融部统一协调和操作;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北京韩 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 的重大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证券交 ...
韩建河山(6036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执业质量记录及质量管理水平; (六)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信息、数据安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 ...
韩建河山(603616) - 韩建河山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19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八章 | | 通知和公告 34 | | 第九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 | 第十章 | | 修改章程 37 | | 第十一章 | | 附 则 38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韩建河山(6036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审计法务部对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
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 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的要求以及提名、选举、更换的程序、独立董事的职权、 工作条件、取得经济补贴等内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
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1:3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不得任 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任职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补选。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