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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中的 1 名 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中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上述离职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4.23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617.15 万股变更为 理本次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 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 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 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下列职权: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 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由委 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一条 为规范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Core Points - The article outlines the working rules of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of Zhongyuan Home Co., Ltd, aimed at enhancing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1][5] -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researching and proposing suggestions on the company's long-term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major investment decisions [1][2]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is established to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level of major decision-making and to mitigate risks in strategic and investment decisions [1] - The committee consists of at least three directors, including at least one independent director [2] Group 2: Responsibilities and Authority - The committee has the authority to research and propose suggestions on the company's long-term strategic planning, operational plans, and major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proposals [2][3] - It is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and guiding the company's safety risk management and other significant matters affecting the company's development [2][3] Group 3: Meeting Rules - The committee holds regular meetings at least once a year and can convene temporary meetings as needed [3][4] - A quorum of two-thirds of the committee members is required for meetings, and decisions must be approved by a majority [3][4] Group 4: Other Provisions - The committee's daily management and liaison work are handled by the Board Office [5] - The working rules will take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5]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股票上市规则》在本制度中作出的相 应规定,在相关规范作出修改时,本制度中依据该等规范所作出规定将自动按 照修改后的相关规范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提高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质效,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 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 讨论意见。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2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 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可以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 其他导致董事 ...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0:2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薪酬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 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 力和竞争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 理,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增强凝聚力,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 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制定相关职务津贴并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会聘任后,每年可领取 7.8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