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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 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上海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其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密尔克卫")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 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第一条 为保证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 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到境 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以及公司为境外 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内控顾问、行业顾问等)。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 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 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加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本制度 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做好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各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 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涉及国家秘密、 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公司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 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 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经保密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5-07 11:01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5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丁慧亚女士的辞职报告,丁慧亚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丁慧亚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到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选举丁慧亚女士(简历后附)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5月)
2025-05-07 11:01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 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密尔克卫智 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 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 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