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UAN PUMP(6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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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大元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职责。 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 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 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 息(以下统称商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 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 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以下合称"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大元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 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产生。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罢免,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由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 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承担信息披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 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 的一项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 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 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 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 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 司在市场中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