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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08:49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江 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名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新日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常呈建
2023-12-01 08: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常呈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 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 ...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08: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2.人员组成 第 3 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 4 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 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 6 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 ...
新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08: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 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在认真审议了会议材料之后,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为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炎、吴新科、陆金龙 2023 年 12 月 1 日 关于提名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应 当具备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01 08: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 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人 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1 日 ...
新日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黎建中)
2023-12-01 08: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黎建中为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 ...
新日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常呈建)
2023-12-01 08: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常呈建为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08:49
第 1 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 和评价,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2.人员组成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总则 第 3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 4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 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6 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新日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11-23 09:52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 并继续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 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1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苏州银行,与公司不 ...
新日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0:34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 股 | 149,053,000 | 99.9995 | 600 | 0.0005 | 0 | 0.0000 |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9,053,600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