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XINRI E-VEHICLE(603787)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4 09:39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组 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 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 ...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4 09:3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总则 4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股份 5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股东 9 | |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董事会 25 | | 第一节董事 25 | | 第二节董事会 29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监事会 34 | | 第一节监事 34 | | 第二节监事会 34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39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0 | | 第一节通知 40 | | 第二节公告 41 |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 | --- |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3 | ...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4 09:39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 2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3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总则 (4)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2.股东会的召集 第 6 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 7 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 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
新日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09:39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江苏省无锡 市锡山区同惠街 101 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调整经营 ...
新日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09:39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 101 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 ...
新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12-02 09:26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 吉谆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31,110,000 股,本次部分股票补充质押及展期后,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 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52,340,000 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39.9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4%。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办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 股 | 是否 | 质押 | 本次质押展 | 是否 | 是否 | 占其所 | 占公司 | 东 | 为控 | 质押起 | 原到期 | 展期后到 | 融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1-27 09:04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92,92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8%;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数为 47,34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5%,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7%。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 吉谆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31,110,000 股,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52,340,000 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39.9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4%。 | 持股比例 | 40.38% | | --- | ---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
新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2024-11-22 08:35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莱")直接持有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8,29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5%; 本次安吉谆莱质押公司股份数为 5,00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7.32%,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7%。 1、本次质押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 | 本次质押股 | 是否 | 是否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质押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控股股 | 数(单位: | 为限 | 补充 | 始日 | | 期日 | | 质权人 | 持股 ...
新日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11-06 08:52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10:30-11: 30 通过价值在线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10:30-11:30 通过价值在线以网络互 动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张崇舜先生,董事、总经理 赵学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财务负责人胥达先生及独立 董事黎建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 ...
新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11-01 08:42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92,92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8%;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展期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数为 54,34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8.48%,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1%。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 吉谆莱")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31,110,000 股,陈玉英女士 及安吉谆莱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本次部分股票补充质押及展期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为 54,340,000 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41.45%,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1%。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