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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08: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2,882,82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3.6166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丽岛新材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 ...
丽岛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05 08:22
1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止 2024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 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
丽岛新材: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8-30 09:13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 "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30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丽岛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97元/股)的情形,满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 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丽 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一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时,亦不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开始重新起算。 若再次触发"丽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 ...
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09:13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6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电 ...
丽岛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8 09:0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8 月 29 日(星期四) 至 09 月 12 日(星期四)16:00 前将 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征国先生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
丽岛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09:0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五条 信息披露是公 ...
丽岛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09:05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丽岛新材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
丽岛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09:0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6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盛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 ...
丽岛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09:0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指定的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发生可能对公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丽岛新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订)
2024-08-28 09:05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