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XC(6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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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8 11:46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18 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2011 年 7 月 | |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 钟建国 |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 2,356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8 11:46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2025 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原 | | 案件时 | | | | --- | --- | --- | --- | ---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18 11:4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 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4,8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 徽)有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 2025 年度 计划为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4-18 11:4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1: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5,22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95.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83.07 万元,已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8 11: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崔萍、独立董事魏佳眉、董事蔡 旻辰三名成员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崔萍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 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及制度的要求。 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崔萍、黄华庆、陈波。任期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2025-04-18 11:4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5 页 三、报告附件………………………………………………………第 16—2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5-13 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2024年度报告全文
2025-04-18 11: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37 公司简称:丽岛新材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41 四、 公司负责人蔡征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娜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26,497.32 元,依法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1,011,902.17 元,扣除 2024 年发放的 2023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20,261,367.44 元,加上 2023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755,315,127.10 元,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99,815,360.17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1:45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崔萍、魏佳眉、祝世超。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丽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天健)
2025-04-18 11:45
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5-87767856 天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15-14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丽岛新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己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业 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上证函〔2024〕1476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