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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丽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丽岛新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9 13: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6,495.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83.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83.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00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 号)。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丽岛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9 13:12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报表)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436,693.74 元,依 法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6,046,138.89 元,扣除 2023 发放的 2022 年度股东现金 红利 27,154,400.00 元,加上 2022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721,078,972.25 元,截 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55,315,127.1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
丽岛新材:国泰君安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2-28 23:3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作为江苏 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人以及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丽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5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78.98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2,000 ...
丽岛新材: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2-28 08:35
|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78.98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3030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丽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28 08:3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郭 魂签字: 黄华庆签字: 崔 萍签字: Tep in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2024年2月28日 ...
丽岛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08:3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华军先生主持,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 ...
丽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08:33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0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
丽岛新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2-23 07:56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变更江苏丽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 荐机构,同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工作。国泰君安证券原 委派邱刘振先生、邓超先生为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 本次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保荐机构将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原保荐代表人邱刘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现委派李优先生(简历附 后)接替邱刘振 ...
丽岛新材: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2-22 12:01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0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 "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1月21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11月14日)止,即2024年5月21日至2029年11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2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丽 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06元/股)的情形,满足《江苏丽岛新材料 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