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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含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下同);从事 融资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2025 年 9 月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发表独立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 立董事的选举亦适用本条规定,但独立董事与其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 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以及行使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赋予 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 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本委员会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第一条 为提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2 08:46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 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 ...
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 规范、透明运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 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知 悉重大事项的人员,在公司重大信息事项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证券部为重大 信息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二章 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