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Daqian(60395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 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审 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涉及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 担保,视同公司行为,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 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即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层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 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公司总 体发展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组织、财务、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千生态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开 立信用证券账户的,对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12 1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 款予以修订。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5-06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取消监事及监事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 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投资者合 理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并 结合《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利 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 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 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后制定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 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2 10:31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5-06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9 月 12 日 本次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审议机构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股东会 | |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董事会 | | 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董事会 | |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董事会 | | 7 |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