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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5 09:28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26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2%;本次补充 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7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42.6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5,58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54%;本次 岩代投资股份补充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42,91 ...
深圳新星:关于“新星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5 09:2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星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3600 转债简称:新星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 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 号文同意,公司 59,5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 ...
深圳新星: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4-02-04 08:36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洛阳新星")、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公司为子公司洛阳新 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 5,200.00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5,856.00 万 元(含本次)。(2)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 新能源")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岩新能源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15,000.00 ...
深圳新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1 09:58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05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26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2%;本次补充 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2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40.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5,58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54%;本次 岩代投资股份补充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42,41 ...
深圳新星: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5 08:45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 公告编号:2024-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 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于近日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 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41002663,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有效期三 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子公司洛阳新星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 洛阳新星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3 年至 2025 年)继续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 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
深圳新星: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1-08 08:56
重要内容提示: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02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勇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53,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478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夏勇强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夏勇强先生在离任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
深圳新星: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1-02 09:08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 公告编号:2024-001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 债",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3.85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7.45 元/股。历 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 ...
深圳新星: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5 11:1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0\Xi\Xi\not\Xi+\Xi\not\Xi$$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 ...
深圳新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5 11:1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 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深圳新星: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1:12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康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 T1-19 层 19/F, Kerry Plaza Tower 1, Zhongxin 4th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g, PRC. 邮编/Zip Code:518048 电话/Tel:0755-88600388 电子邮箱/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701 号 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