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unxing(603978)
icon
Search documents
深圳新星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23.24亿行业排8,净利润亏损行业垫底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30 14:43
Core Viewpoint - Shenzhen New Star is the largest global manufacturer of aluminum grain refiners, focusing on R&D, production, and sales, with a competitive edge in scale and technology [1] Group 1: Business Performance - In Q3 2025, Shenzhen New Star reported revenue of 2.324 billion yuan, ranking 8th in the industry, with the top competitor, Bowei Alloy, achieving 15.474 billion yuan [2] - The main business composition includes aluminum foil raw materials at 809 million yuan (53.96%) and aluminum grain refiners at 503 million yuan (33.53%) [2]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a loss of 62.4771 million yuan, ranking last in the industry, with the top competitor achieving a net profit of 888 million yuan [2] Group 2: Financial Ratios - As of Q3 2025, the asset-liability ratio was 60.31%, higher than the industry average of 43.99%, but down from 61.82% year-on-year [3] -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was 3.48%, below the industry average of 15.62%, and decreased from 4.23% year-on-year [3] Group 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the number of A-share shareholders increased by 3.62% to 16,500, while the average number of circulating A-shares held per shareholder decreased by 3.49% [5] - The company achieved a revenue of 1.5 billion yuan in H1 2025,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9%, with a significant narrowing of net profit losses [5] Group 4: Future Outlook - The company is expected to enter a performance release period with the production of a 100,000-ton battery aluminum foil raw material project by the end of 2024 [5] - New production lines for 20,000 tons of boron trifluoride complexes and 10,000 tons of boron trifluoride gas are anticipated to start production in October 2025 [5] - Forecasted net profits for 2025-2027 are 51 million, 224 million, and 392 million yuan, with corresponding PE ratios of 77, 18, and 10 times [5]
深圳新星(6039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 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1:27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100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重要内容提示: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7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
深圳新星(60397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1:26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9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
深圳新星(6039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1:24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9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 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邮 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深圳新星(6039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 ...
深圳新星(6039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置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1)具有注 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 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的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
深圳新星(6039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 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 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 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 ...
深圳新星(6039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董事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战略委 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非主业以外、或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
深圳新星(603978)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49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媒体来访及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新闻媒体、投资者、证券机构等特定对象的新闻采访、调研、现场参观、分析师 会议、业绩说明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