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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4 13:2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5 reached ¥741,728,037.75, representing a 47.83% increase compared to ¥501,744,537.85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2,421,367.66, a significant recovery from a loss of ¥40,161,869.53 in the previous year[4]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0.01, recovering from a loss of ¥0.24 per share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5 reached ¥741.73 million,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47.9% compared to ¥501.74 million in Q1 2024[21] - Net profit for Q1 2025 was ¥2.42 million, a turnaround from a net loss of ¥40.36 million in Q1 2024[22] Cash Flow and Investments - The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mproved to ¥149,774,352.06, compared to a negative cash flow of ¥38,291,878.96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Operating cash flow for Q1 2025 was ¥149.77 million, compared to a negative cash flow of ¥38.29 million in Q1 2024[2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cash out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of ¥1.46 million in Q1 2025, an improvement from a net outflow of ¥80.94 million in Q1 2024[25]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Q1 2025 were ¥205.62 million, down from ¥312.27 million at the end of Q1 2024[26] - The company incurred a total of ¥437.81 million in cash outflows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in Q1 2025, compared to ¥205.17 million in Q1 2024[25]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4,019,582,523.11, reflecting a 3.10% increase from ¥3,898,709,720.33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s total current assets reached RMB 2,170,879,710.75, up from RMB 2,051,900,247.20,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5.8%[16] - The total current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RMB 1,856,391,683.25 from RMB 1,658,429,434.94, marking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12%[18] - The company's total liabilities amounted to RMB 2,285,671,405.51, up from RMB 2,168,426,763.16,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bout 5.4%[18] - The equity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reached RMB 1,734,123,401.67, slightly increasing from RMB 1,730,494,401.91[18] Revenue Drivers - The increase in operating revenue was primarily driven by higher sales of battery aluminum foil materials[8] - The company benefited from increased gross profit margins and additional VAT deductions related to advanced manufacturing[8]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sales revenue from goods and services, totaling ¥591.97 million in Q1 2025, compared to ¥455.74 million in Q1 2024[24]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25.82 million in Q1 2025, up 51.3% from ¥17.05 million in Q1 2024[21]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p ten shareholders hold a combined 59.01% of the company's shares, with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owning 17.46%[11] Non-Recurring Gains - Non-recurring gains amounted to ¥2,899,080.35, primarily from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other non-operating income[7]
深圳新星(60397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13:14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110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om.cn.co.co.) 进行查 : 丁 # 好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518Z1100 号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深圳 新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 ...
深圳新星(60397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4 13:14
RSM 容诚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58ZKTJEC 目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1-2 | | 2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50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4 2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8Z0508 号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109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 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新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
深圳新星(60397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4 13:14
【RSM 容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50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8Z0506号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 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报:"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t.gov.cn)"进行查看 目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8 |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新星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新星公司年度报告必 ...
深圳新星(60397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24 13:14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RSM 容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50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 字[2025]518Z109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深圳新星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 ...
深圳新星(60397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4 13:14
【RSM | 容 诚 审计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109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nc.isov.cn)"进行查询。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 - 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121 |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518Z1098 号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 ...
深圳新星(6039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4 13: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或"公司")的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深圳新星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79.00 万元,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60.5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1,139.67 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34.95 万元,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 ...
深圳新星(6039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15 09:0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或"发行人")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深圳新星本次归还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并继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万元) | | --- |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35810510816 | 已注销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9550880008964500411 | 已注销 ...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04-15 09:01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资助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需就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 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 循环使用。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深圳市 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大股东向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 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25-04-15 09:01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0 亿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