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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5 11:1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投项目的具 体实施 ...
深圳新星: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5 11:1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7,452,96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7.207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深圳新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借款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12-11 08:31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证券代码:603978 债券代码:1136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借款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浴道征塔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新星 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新星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1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2023年1-11 月发行人累 计新增 ...
深圳新星: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07 10: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2 | | --- | ---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4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 | |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 | | | 议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 | | 议案四:《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 | | | 附件 1:《公司章程》 15 | | | 附件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4 | | | 附件 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75 | 深圳新星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各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股东大会须 ...
深圳新星: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2023-12-05 09:37
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87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现将 2023 年 1-11 月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73,231.05 万元, 借款余额(合并报表口径)为 76,226 万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借款 余额为 126,082 万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较 2022 年末增加 49,856 万元; 2023 年 1-11 月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 ...
深圳新星: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1-29 09: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 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新能源")主营产品为六氟磷酸 锂,六氟磷酸锂主要原材料之一电池级氟化锂价格受其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影响较 为明显,电池级氟化锂的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涨跌,直接影响电池级氟化锂的价格, 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益。为规避碳酸锂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 的不利影响,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拟通过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 ...
深圳新星: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9 09:24
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新能源")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 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减少和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长清、姜波、李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 ...
深圳新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09:2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 ...
深圳新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1月)
2023-11-29 09:2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
深圳新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1月)
2023-11-29 09: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1)具有 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