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VON-AUTO(60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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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60398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1-24 10:30
2025 年 11 月 24 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 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新增、 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 公司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泉峰转债"已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摘牌)期间,累计共有 530,227,000 元"泉峰转债"转为本公司 A 股股 票,转股股数为 67,198,209 股。截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 债上述期间转股增加 67,198,209 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67,198,209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7 号),公司 向特定对象德润控股有限公司发 ...
泉峰汽车(60398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4 10:30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0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并 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
泉峰汽车(6039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 ...
泉峰汽车(60398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 结合《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 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 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以下人员和机构在内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信息披露行为: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 ...
泉峰汽车(6039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 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泉峰汽车(6039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
泉峰汽车(6039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的信息披露; 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和台账管理。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 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
泉峰汽车(6039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薪酬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 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 ...
泉峰汽车(6039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
泉峰汽车(60398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1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