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yin Hengrun Heavy Industries (60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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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4-11 08:22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0,835,06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99%;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20,00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4.8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周洪亮先生办理了 3,887,000 股解除质押手续。具体解 除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周洪亮 | | | | | --- | --- |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 3,887,000 | | 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 12.61% |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2 09:26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 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江阴市恒润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 下: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6
第一章 总 则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 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 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委员会成员中具有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 用途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 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 当选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公司根据需要,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 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能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 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 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 票制。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 的情形,董事、监事的选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 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以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对江 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 "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 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 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09:24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 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江 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